四流不一致的风险
1、增值税涉税风险
如果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的款项单位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或提供劳务单位不一致,可能导致无法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进而产生追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等后果。
2、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
⑴四流不一致可能被怀疑为买发票等偷税行为,导致不能税前扣除(即无法作为成本票抵扣)。
⑵若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的发票(例如供应商找第三方开票等)
3、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如果“四流不一致”被认定为虚开发票,可能会涉及刑事责任,严重情况下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如何避免“三流或四流”不一致
1、开票人应按照实际商品开具;
2、不得开虚假发票,按照实际金额开具发票;
3、商贸企业一定要保证所开具的商品,有对应的进项发票,不得随意开票;
4、商品名称应选择合适的税收分类编码,不得随意选择;
5、专用发票商品名称比较多的,一定规范开具销货清单,销货清单必须在开票系统中填写打印;
6、打印发票一定要规范,不能出格,不能打印不完整;
7、专用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能损坏、污染。
8、坚决杜绝买卖发票的不良行为。